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乡镇 > 浸潭镇 > 规划计划 > 工作计划及总结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1-07 17:27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1年,浸潭镇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视察广东、视察清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我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一、突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通过班子会前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了《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等内容的专题学习。全年共开展班子会前学习4场次、理论中心组学习4场次,开展镇村专题培训学习3场次,真正把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坚定坚决守住法治底线、廉政红线。

        二、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清新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统领,举办浸潭镇领导干部法治讲座2场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行政执法等内容,引领全体镇村领导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扎实推进清新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

        深入分析研讨清新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浸潭镇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成立由镇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镇级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是开展学习培训。组织司法所及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相关工作人员共34人次参加行政处罚法学习辅导视频会议,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水平,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同时,召开2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具体要求,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二是印发宣传资料“摆摊”宣传。印制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圩镇大街、闹市进行“摆摊”,向群众派发并对相关知识进行讲解,加深辖区群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增强其法律意识。

        三是利用网络媒介、宣传栏等多途径开展宣传。组织400余名镇村干部积极利用微信、朋友圈转发相关法律法规的新闻报道,在镇村法治宣传栏张贴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内容,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学法氛围。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及下一步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学习,规范行为,法治型政府建设有序开展

        (1)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要求,明确不同层次对象的培训办法、培训内容和培训考核,确保学习培训成果。组织各部门全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等重点内容,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基本知识和理论素养。此外,我镇充分发挥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和广东省干部培训学院平台的作用,有效地提升了镇政府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全镇政府112名干部职工参与法治专题学考活动,参考率100%,优秀率达100%。

        (2)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法治宣传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LED显示屏等宣传载体,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向农村和企业延伸。以驻村工作组为单位组建法治宣讲组,深入各村(社区)和企业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契机开展了多场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共发放《宪法》、禁毒、扫黑除恶、反邪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多人次,极大增强了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形成了人人学法、人人讲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3)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建立了公文起草、校核、审核、管理、清退等制度,实行统一“进口”、内部签送、统一“出口”的工作流程,严格实施行文发文呈批制度,未经审核批准的不予发文。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引导和激励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理念,做到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制度,杜绝执法经费及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挂钩、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收费指标等现象。

        2.加强保障,规范程序,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健全

        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建设,我镇聘请了广东定海针(阳山)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律所委派了两名律师为浸潭镇日常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为我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3.转变职能,提高效率,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实施

        严格按照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的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办事效率,有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深化便民服务体系,做好党政服务中心功能拓展工作,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截止12月31日,政务服务中心四个部门8个办事窗口共接待办理业务7421件,办结7147件,按时办结率达96.3%,咨询人数达2400多人次,保持零投诉的记录,即场评议满意率达100%。二是完善社会稳定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不断规范信访接待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尽量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复。全年全镇共受理案件105宗,其中镇接访28宗,上级交办77宗。已办结103宗,未办结2宗均在《信访条例》处理期限内,办结率98.1%,均在法定期限内处理答复,对涉法涉诉的信访件引导走法律途径解决。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收到的咨询投诉建议达到959条,均在处理期限内回复,满意率达83.1%,没有出现发放红黄牌现象。做好政府实事工程,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力争使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满意。

        4.改进作风,强化监督,阳光型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1)重大事项决策水平持续提升我镇严格按照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文件要求。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民意调查等必经程序。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则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来扩大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规范性。

        (2)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我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一名专职信息员,同时专门指定各部门一位工作人员为部门信息员,全镇共有信息员22名;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信息公开保密流程等相关文件,并按时按质完成每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截止12月31日,我镇2021年在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1条,机构职能5条,规章文件11条,规划计划1条,行政执法2条,财政预决算3条,乡镇动态32条,通知公告15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份。

        (3)监督考核体系不断完善一是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法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截止12月31日,暂无因行政执法主体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界定并向社会公告,依法办理行政执法委托事项,不存在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办理执法证、上岗执法和违规执法等现象。三是加强行政监督。截止12月31日,我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答复行政复议案件5宗,目前3宗已中止,2宗被复议决定撤销原行政行为;共收行政诉讼应诉案件4宗,其中2宗案件需开庭,均安排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共收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书4份,其中3份已按时落实回复,1份在时限内落实中。严格执行公述民评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在镇服务中心安装6台即时评价器,设置意见箱,公布办公电话及投诉电话等,畅通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以来,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队员的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民意调查、征集的公开、宣传媒介略有欠缺;四是公开的文件信息、动态信息不够及时,信息略有滞后。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计划

        1.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政府建设观念

        继续加大学习培训,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2.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3.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审查

        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力度,确保应备尽备,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民意调查、组织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等必经程序。

        4.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证信息公开有序运行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

        五、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思路和措施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1.坚持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思维

        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注重队伍建设,强化政治担当

        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能够自觉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推进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增强行政问责针对性和时效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完善政府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机制。

        3.坚持依法决策,推动政务公开

        我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思路和措施

        根据区委《关于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结果的通知》要求,针对发现问题,我镇迅速进行整改,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一是积极推行政务、党务、村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结合普法工作,加大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三是不断健全和完善首问责任制和回访制度,对群众上访的问题进行回访跟踪办理,让群众相信干部,让干部贴近群众;四是建立健全信访通道,及时了解信访动态、掌握情况、妥善处理,力争做到问题早发现、工作早介入、矛盾早化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